
日 期:2008年04月01日12:29 来 源:猫扑明星频道

李嘉欣昨日发声明,就近日内地有某些电视购物广告透过李嘉欣以芮玛品牌销售的黄金叶坠的肖像及声称李嘉欣为该产品之代言人,作出澄清,并对此深表震惊及愤怒,将会保留一切追究权利。http://star.ent.mop.com/starnews/hk_tw/2008-04-01/88486.shtml来自2468猫扑明星5540
李嘉欣在声明中表示,近日在内地有某些电视购物广告透过她向观众推销该产品,而有关的电视购物广告亦引起媒体广泛报道。对于前述广告中出现李嘉欣肖像的事件以及从媒体中流传的信息,有感事态严重,影响到她的形象和声誉,需作澄清以正视听,避免进一步对她作出失实的报道。http://star.ent.mop.com/starnews/hk_tw/2008-04-01/88486.shtml来自7876猫扑明星2756
声明指李嘉欣只曾为芮玛(lemma)品牌的水晶制造之首饰系列商品拍摄影视及平面广告,从来没有同意为芮玛品牌代言水晶首饰系列以外的任何产品,由始至终,在所拍摄的芮玛广告内,李嘉欣从来没有挂上以该品牌销售的黄金叶坠,故上述电视购物广告中出现李嘉欣挂上黄金叶坠的肖像,是在未得该公司及李嘉欣的同意下被人擅自改动和加工的。 http://star.ent.mop.com/starnews/hk_tw/2008-04-01/88486.shtml来自8828猫扑明星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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